●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产生和(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的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行政部门作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 → 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拟定评价方案→ 方案内审→ 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 编制评价报告→ (部分项目专家评审→ 修改报告→ 专家组长确认)→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企业资料提供齐全和双方配合下,一般20~40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